最後更新時間:2025-11-12

1. 條款目的

本條款旨在明確規範供應商(以下稱「乙方」)與買家(以下稱「甲方」)在商品或服務發生不符合消費者法定保障情況下的退貨、退款、維修、替換及相關責任義務。
本平台/商店(以下稱「平台」或「甲方/乙方」視上下文而定)與乙方、甲方之交易均受 ACL 規範。

2. 適用範圍

  1. 本條款適用於乙方向甲方供應商品或服務,且甲方為根據 ACL 定義之「消費者」者(即購買用途主要為個人、家庭或家用,或金額低於 AUD 100,000 且為個人/家庭用途)。 

  2. 若甲方購買商品或服務係為再銷售或商業用途,或超出 ACL 規定範圍者,則乙方及甲方可按雙方合意訂定其他條款,但不得削弱 ACL 所賦予甲方之權利。

    3. 消費者保障

    乙方保證所供應之商品/服務須符合以下法定保障:

    • 商品為「可接受品質」(acceptable quality)——例如:無重大瑕疵、安全、耐用、外觀合理。 

    • 商品符合其描述、樣本或演示模型。 

    • 商品適合其聲明用途或甲方告知用途。

    • 商品權利完整交付、無額外非告知費用。 
      如商品或服務不符合上述保障,甲方可依 ACL 要求以下補救措施之一:維修、替換或退款。

    4. 「改變主意」之退貨政策

    1. 根據 ACL,若僅因甲方「改變主意」而要求退貨(商品無瑕疵,符合保障)時,乙方無法律義務接受退貨或退款,除非乙方自願訂定此政策。 

    2. 若乙方提供改變主意退貨服務,須明確公告其條件(退貨期限、包裝狀況、是否需支付運費、是否退款或換貨及是否有手續費)並不得誤導消費者。

    5. 供應商(乙方)責任義務

    1. 乙方不得制定條款或政策,聲稱「所有銷售皆不退、不換」、「瑕疵不接受處理」或其他削弱消費者保障的條款,因 ACL 明文禁止此類做法。

    2. 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退貨/退款、維修或替換流程,並不得將甲方請求排除至製造商或進口商處。

    6. 買家(甲方)責任義務

    1. 甲方應於提出退貨/退款請求時,提供購買證明(如訂單、收據)及問題說明。

    2. 若問題由甲方不當使用、維護不良、故意損壞或自行改裝所導致,乙方可拒絕退款/替換或要求甲方承擔部分責任。 

    3. 若甲方自願改變主意要求退貨,而乙方已明定該類退貨須由甲方負擔運費或手續費,甲方應配合。

    7. 退貨說明

    1. 我們遵守《澳洲消費者法》(Australian Consumer Law, ACL)。若商品存在瑕疵、損壞、錯誤出貨或與描述不符,您有權要求更換或退款。
    2. 若因個人原因(如尺寸、顏色或不符合個人喜好)申請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7天內聯繫客服,我們將視情況酌情受理。
    3. 退貨商品須保持全新未使用、包裝完整,並附上所有附件、標籤、贈品與原包裝。
    4. 下列情況恕不接受退貨:
       - 已使用、洗滌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商品。
       - 個人衛生用品、內衣、耳機、食品、定製商品等(依法不適用退換)。
       - 超過規定退貨期限的商品。

    8. 退貨流程

    1. 請透過客服信箱或線上表單提交退貨申請,並提供訂單編號及退貨原因。
    2. 經客服確認後,將提供退貨地址與相關指示。
    3. 我們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會於3–7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
    9. 退款方式

    1. 線上支付訂單(信用卡、PayPal、Afterpay等):退款將退回原支付方式。
    2. 若退貨為非商品瑕疵原因,退回運費與初次寄送運費將由買方承擔
    3. 若商品為瑕疵或錯誤出貨,我們將承擔所有運費。

    10. 時間限制及通知

    1. 甲方應於合理期間內提出請求。具體合理期間視商品類型、使用情況、預期壽命及市場慣例而定。

    2. 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(或電子)通知後於合理時間內回應並進行補救。

    11. 不可抗力與限制條款

    1. 本條款所規定之退貨/退款等義務,不受以下情況限制:乙方不得以「賣出即不可退」或「銷售乃最終決定」作為拒絕消費者保障的理由。 

    2. 若商品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災害、侵害、意外)造成損壞而非商品自身不良,乙方可拒絕退貨/退款。

    12. 爭議處理與適用法律

    1. 本條款與交易關係受澳洲聯邦法(尤其為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及 ACL)及各州/領地相關消費者法規管轄。

    2. 如有爭議,雙方應先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可提交至澳洲各州/領地消費者保護機構或法院處理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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